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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莊公積金推新政 可提取公積金繳房租物業(yè)費
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每人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元
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新規(guī)11月1日實施 4類情況提取門檻再降
昨日,記者從石家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,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進行了補充修訂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定》)。石家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科科長孫素改對《規(guī)定》進行了解讀。業(yè)內(nèi)人士認為,補充修訂條款11月1日已落地實施,住房公積金制度將惠及本地買房、異地置業(yè)、租房、交物業(yè)費、大修房屋等方方面面。
新規(guī)
繳滿3個月 無房職工租房就可提公積金
新規(guī):職工連續(xù)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,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,且無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、還貸提取記錄的,租住商品住房時,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。
未婚子女購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
新規(guī):《規(guī)定》對子女購房提取也做出了明確規(guī)定。2015年4月17日以后,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在本市或子女工作地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時,其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。
全款買90平米以內(nèi)首套房可多次提取
新規(guī):《規(guī)定》明確職工購買90平米(含)以下首套住房可多次提取。2014年10月8日以后,職工以自有資金全款購買90平米(含)以下首套自住住房、且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可多次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。
支付物業(yè)費也可提取公積金
新規(guī):自2015年度起,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業(yè)費。